对于个人权利,法无禁止皆可为;对于国家权力,法无授权皆禁止。——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
江平(1930年12月28日—2023年12月19日,享年94岁),生于辽宁大连,祖籍浙江宁波,中国大陆民法学者,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、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,有“民法泰斗”之称。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、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法律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。曾参与制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与佟柔、王家福、魏振瀛并称为“民法四先生”。
江平先生参与了《民法通则》的制订,担任《信托法》、《合同法》起草小组组长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《民法典》编纂负责人,《物权法》专家起草小组负责人,在《公司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等法律的制订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。